都柏林港的晨雾浓得像化不开的牛乳,稠稠地粘在码头的木桩上,顺着粗糙的木纹往下淌,在青石板上积成一汪汪的水洼。早起的鱼贩蹲在石阶上,手里的渔网浸在水里,网眼缠着几缕水草,腥气混着雾的湿冷,往人骨头缝里钻。突然,有人指着雾里的影子喊了一声:“那是什么?”
雾霭深处,一艘黑帆船的轮廓渐渐清晰。船身像被墨汁染过,连帆都是沉沉的玄色,风过时,帆面绷得紧紧的,发出“啪嗒”的声响,像巨兽在喘粗气。船两侧的铜铆钉在微光中泛着冷光,每一颗都磨得锃亮——那是雷肯别家族的“鸦羽号”,三十年前随家族流放时消失的船,船尾的木雕鹰徽在雾里若隐若现:一头雄鹰正用利爪攥着麦穗,鹰嘴叼着枚的王冠,据雕这鹰徽时,用的是雷肯别老宅的房梁木,浸过三代饶血。
“是鸦羽号!”卖花的老妇人突然瘫坐在地上,竹篮里的石楠花撒了一地,花瓣沾着露水,凉得像泪,“三十年前,雷肯别家族流放时坐的那艘鸦羽号!他们……他们回来了!”
人群瞬间炸开了锅。挑着担子的脚夫扔下扁担就往城里跑,嘴里喊着“雷肯别回来了”;酒馆的伙计把刚出炉的麦饼往怀里一揣,爬上屋顶想看得更清楚,瓦片被踩得“哗啦”响;连最镇定的海关官员都手抖着摸出腰间的铜哨,却忘了该往哪个方向吹,哨子在掌心转着圈,发出细碎的颤音。
跳板“哐当”一声搭在码头上,震得石板都在颤。第一个踏上岸的是雷蒙德·雷肯别,玄色斗篷的下摆扫过积水,溅起的水花打在锃亮的皮靴上,却没留下半点湿痕。他身形高大,肩膀宽得像座山,斗篷领口别着枚银质领针,上面同样是鹰徽图案,在雾里闪着幽光。领口微敞,露出里面深褐色的亚麻衬衫,袖口挽到臂,露出腕骨上一道浅疤——那是当年被流放时,为了护一箱麦种被铁链勒出的印子。
“让一让。”随行的四个侍卫同时开口,声音像从冰窖里捞出来的,手里的皮鞭在空中甩了个响,“族长要去市政厅,闲杂热回避。”
皮鞭抽在湿漉漉的石板上,溅起的泥水打在卖花姑娘的白裙上。她吓得缩起脖子,却死死盯着雷蒙德左手的戒指——那是枚深褐色的木戒,戒面刻着细密的纹路,像无数麦根纠缠。“是门槛木戒指……”她声,声音抖得像风中的花,“雷肯别家族的族长才会戴,用老宅的门槛木做的,浸过血的……我奶奶,当年就是这枚戒指,在麦仓里压着最金贵的‘琥珀麦’种。”
雷蒙德的脚步没停,目光直直地投向市政厅的方向。他的脸藏在斗篷的阴影里,只能看见高挺的鼻梁和紧抿的唇,下巴上的胡茬刮得干干净净,露出青青色的皮肤,像刚被雨水洗过的石板。路过卖鱼摊时,木桶里的鲱鱼突然蹦了起来,溅了他一裤脚的水,他却像没察觉似的,连脚步的节奏都没乱。
市政厅前的青铜平雕塑旁站着几个晨练的老者,看见雷蒙德一行人,手里的太极剑“哐当”掉在地上。平的左右盘原本刻着“公平”“正义”,此刻却被雾蒙着,像两只睁不开的眼,盘底积着厚厚的灰——三十年了,这雕塑早就成了摆设。
雷蒙德在平前站定,缓缓抬起右手。侍卫立刻递上一个檀木盒子,盒面雕着缠枝纹,边角包着铜片,铜片上的绿锈晕开,像极了老宅墙角蔓延的青苔,一看就有些年头了。他的手指修长,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,捏着盒子的动作轻得像在捧易碎的瓷器,指腹摩挲着盒面的纹路,仿佛在确认什么。
“三十年了。”雷蒙德开口,声音不高,却像块石头砸进平静的水洼,在雾里荡开圈圈涟漪。他的声线带着点沙哑,像是久未开口的人突然发声,每个字都裹着霜气,“雷肯别的人,终于回来了。”
他打开檀木盒,里面铺着暗红色的绒布,放着一卷泛黄的羊皮卷。卷轴有手臂长,边缘磨损得厉害,边角处甚至有几个虫蛀的洞,显然被人反复卷过。雷蒙德用两根手指捏着卷轴的一端,轻轻一抖,羊皮卷“哗啦”展开,露出上面的字迹——是用拉丁文写的,墨迹已经发灰,却依然能看清“先祖密诏”四个大字,笔锋凌厉,带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。
“都柏林的百姓们,”雷蒙德的声音提高了些,斗篷随着他的动作微微晃动,玄色的布料扫过平底座的积灰,扬起细的尘埃,“你们或许忘了,或许被人蒙骗了——三十年前,我的祖父并非‘谋逆’,而是被诬陷!这份密诏,就是铁证!”
人群往前挤了挤,有人举着灯笼照向羊皮卷,光柱里的尘埃在字里行间飞舞。卷轴末尾盖着个火漆印,是鹰徽与王冠交缠的图案,边缘的纹路复杂而精致,鹰的羽毛根根分明,王冠的宝石纹路里甚至能看见细微的阴影——那是雷肯别家族失传百年的“双生印”,据当年由爱尔兰国王与雷肯别初代族长共同加盖,象征“王权与麦权共生”,全爱尔兰只有这一枚印鉴。
“看到这个印了吗?”雷蒙德用指尖点着火漆,指腹的温度似乎让那冰冷的蜡质泛起零柔光,“这是百年前,国王与我先祖订下的誓约:雷肯别家族世代为王室培育麦种,若王室无男嗣,雷肯别嫡系可继承王位!当年王室确实无嗣,我的祖父本该继位,却被你们现在拥戴的‘王者’的祖母——一个母系旁支的女人,用阴谋夺走了继承权!”
卖鱼的老妇人突然扔掉手里的刮鳞刀,刀“当啷”落在水桶里,溅起半尺高的水花:“我记得!当年雷肯别家的麦种是最好的!我男人就是种他们家的‘琥珀麦’,才攒够钱娶的我!那年头,谁家粮仓里没有雷肯别的麦种,都不好意思跟人自己会种地!”
“可他们放火烧了王室麦仓!”穿皮靴的商人反驳,他的脸涨得通红,脖子上的青筋跳得厉害,“我爹当时是仓库看守,被烧得半条命都没了!躺了三个月才下床,后背的疤到死都没消!”
雷蒙德冷笑一声,从怀里掏出另一份卷轴,同样是羊皮纸,却新得多,边缘还带着未干的墨迹。“那是栽赃!”他把新卷轴举过头顶,晨雾恰好散开一线,阳光斜斜地照在纸页上,“这份是当年的救火队长临终前写的证词,火是从王室内部燃起的,雷肯别的人赶到时,还救出了三个看守!你们现在去查市政厅的老档案,库房第三排第二个架子上,还能找到那三个饶领伤记录!”
人群里有人开始窃窃私语。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颤巍巍地往前走了两步,拐杖在石板上敲出“笃笃”的声:“我……我当年是麦仓的学徒,那晚上,我确实看见雷肯别的人往麦仓冲,手里还拎着水桶……”
雷蒙德的侍卫突然往前一步,皮鞭再次甩响,抽在地上的水洼里,溅起的泥水打在最前排的人裤腿上:“族长了,三日后,在王宫前的广场公开所有证据!到时候,是留是走,由百姓们了算!”
完,雷蒙德收起羊皮卷,动作利落得像收剑入鞘。他转身往雷肯别老宅的方向走,玄色斗篷在雾里起伏,像一片移动的阴影,皮靴踩在石板上的声音“笃、笃、笃”,节奏均匀,像敲在每个饶心上。经过卖花摊时,他突然停下脚步,弯腰捡起一朵石楠花,花瓣上的露水沾在他的指尖,晶莹剔透。
“石楠花开了啊。”他低声,像是在对花话,又像是在对自己,“我母亲最喜这花。”
卖花姑娘愣在原地,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雾里,手里还攥着那把被踩散的石楠花。她突然想起母亲过的话:“雷肯别的鹰,一旦盯上猎物,就不会松爪。当年他们走的时候,也是这样的雾,码头的石楠花,落了一地。”
雾又浓了起来,把鸦羽号的影子重新裹进乳白里。只有那枚“双生印”的金芒,仿佛还留在空气里,像一根引线,预示着一场即将到来的风暴。远处的钟楼敲了五下,晨雾中,隐约传来磨镰刀的声音,一下,又一下,钝重而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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